46.關於「融合教育」中特教幼兒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根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下列關於法律程序與實務執行之敘述,何者完全正確?
甲、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IEP,並於每學期開學前檢討一次。
乙、擬定 IEP 時,應邀請學生家長參與,家長具備法定之資訊知悉與決策參與權。
丙、IEP 應由特教老師獨立撰寫完成後,再交由普通班教保員依計畫執行即可。
丁、若幼兒轉學至其他幼兒園,原幼兒園應於一個月內將 IEP 等相關資料移轉接辦。
戊、IEP 內容應包含學生之現況性能、年度目標、相關支持服務及評量方式。
己、為保護幼兒隱私,IEP 屬於學校內部行政機密文件,園方得拒絕家長帶回閱覽。
庚、擬定計畫時應視需求整合物理治療、語言治療等相關專業團隊成員共同參與。
(A) 甲乙丁己。
(B) 乙戊庚。
(C) 甲丙戊庚。
(D) 乙丁戊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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