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下列何者不具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之投保資格?
(A)設籍於臺北市,甫滿周歲之新生兒甲
(B)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已於臺灣連續居住 8 個月之日本籍拉麵師傅乙
(C)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已於臺灣連續居住 5 個月未就業之英國籍人士丙
(D)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已於臺灣連續居住 4 個月,受僱於經登記之補教業 者之德國人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0), B(119), C(6114), D(859), E(10) #2331716
統計: A(260), B(119), C(6114), D(859), E(10) #2331716
詳解 (共 7 筆)
#4023854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9條
除前條規定者外,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B)
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D)
三、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A)
406
2
#4974952
回樓上 Dodo :
4F摩友 SHUNGHSU 所提示的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1
可說是 全民健康保險法§9 之特別法 ^ ^
法律的適用與效力,應遵循【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
故(C)依該特別法法條,亦符合健保投保資格。
惟若要針對本題題幹所明確提示,
僅考量全民健康保險法本身的相關規定而作答 >>
下列何者 不具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 之投保資格,如此確能單選(C)
考選部公告的答案亦未更改,維持單選(C) :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 人員考試-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試題代號:1141)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
9/19 更新:
感謝樓下摩友 啊 的提醒=D
嗯嗯 小妹對於此特別法,關於具備該特別法受僱用資格的取得、變更、消滅相關法定條件並不清楚,不確定是否會因受僱資格的中斷,而影響其本人與家眷的健保投保資格,還請有哪位大神,來幫忙補充這一塊囉,感謝感謝~
21
0
#5049084
但是C是未就業(即未受雇)之英國籍人士,題目也沒說他是「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所以就算優先適用特別法,C也並不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21條可以參加健保的兩款情形
所以C應該沒有問題~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