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下列何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
(A)偵查程序不合法
(B)法院所認免訴事由之有無係不當
(C)未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
(D)依法得停止審判而未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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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 B(98), C(2390), D(276), E(0) #139253
統計: A(267), B(98), C(2390), D(276), E(0) #139253
詳解 (共 6 筆)
#114708
第379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一○、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一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一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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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693
選項D是:依法「得」停止審判而未停止審判
刑訴379條,第9款是: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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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4950
(A)偵查程序不合法(X;非當然違背法令。法院之組織不合法,當然違背法令)
(B)法院所認免訴事由之有無係不當(X;非當然違背法令。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當然違背法令)
(C)未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O;當然違背法令)
(D)依法得停止審判而未停止審判(X;非當然違背法令。應停止審判而未停止審判才當然違背法令)
刑事訴訟法 第 379 條 (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十、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十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十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十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十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B)法院所認免訴事由之有無係不當(X;非當然違背法令。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當然違背法令)
(C)未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O;當然違背法令)
(D)依法得停止審判而未停止審判(X;非當然違背法令。應停止審判而未停止審判才當然違背法令)
刑事訴訟法 第 379 條 (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十、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十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十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判決者。
十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十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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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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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455
選項D不是有符合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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