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6年 - 96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庭務員: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3250 |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6年 - 96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庭務員: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3250

年份:96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3 關於當事人得於第二審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為不正確?
(A)對於第一審已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為補充者
(B)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第一審提出者
(C)如不許其提出顯失公平者
(D)經第一審法院認逾時而予駁回者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358079
未解鎖
CH4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第二審程序...
(共 2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