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刑事訴訟於法院裁定開始再審後,受判決人死亡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再審
(B)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法院應以判決駁回再審
(C)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法院應以裁定撤銷關於再審之裁定,並駁回再審之聲請
(D)為受判決人不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其再審之聲請及關於再審之裁定失其效力,法院毋庸裁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8), B(388), C(244), D(1629), E(0) #139402
統計: A(348), B(388), C(244), D(1629), E(0) #139402
詳解 (共 6 筆)
#677675
為受判決人的“利益”:
| 第 437 條 | 受判決人已死亡者,為其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應不行言詞辯論,由檢察 官或自訴人以書狀陳述意見後,即行判決。但自訴人已喪失行為能力或死 亡者,得由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得為承受訴訟之人於一個月內聲請法院承 受訴訟;如無承受訴訟之人或逾期不為承受者,法院得逕行判決,或通知 檢察官陳述意見。 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準用 前項規定。 依前二項規定所為之判決,不得上訴。 |
25
0
#4854942
簡言之,如果被告死亡,僅能以被告的利益再審,而且不能上訴。
6
0
#676142
請問如果是為受判決人的“利益”呢?
2
0
#217214
這題為什麼答案是D呢?
有高手可以解說一下嗎?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