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關於民間團體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託之民間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程序法上之行政機關
(B)對於受託之民間團體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時,該受託之民間團體為訴願
程序之原處分機關
(C)人民與受託之民間團體因受託事件涉訟時,在行政訴訟中應以受託之民
間團體為被告
(D)受託之民間團體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即為國家賠償法上之賠償義
務機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6), B(2122), C(794), D(4872), E(0) #2331981
統計: A(116), B(2122), C(794), D(4872), E(0) #2331981
詳解 (共 8 筆)
#4098014
(B)對於(受託之民間團體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時,該(受託之民間團體)為(訴願程序)之(原處分機關)
→訴願法§13(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救濟方式
|
訴願法§10行政委託(受託行使公權力) |
處分機關: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 訴願管轄:原委託機關 |
|
行政訴訟法§25 |
被告機關: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 |
|
國賠法§4+§2Ⅱ |
被告機關:原委託機關 |
223
4
#4033118
B看太快就會選錯,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視為委託機關,以自己名義做成之處分為原處分機關,這是對的。
一般我們看到訴願就會想選委託機關,所以要把字一個一個字看清楚,現在出陷阱比考你會不會還多。
97
4
#4035096
回二樓 他所講就是指在訴願程序上 受託機關的身分 所以不應該用國賠法加以混淆
此題真的很賤阿 眼殘直接選B
D算是例外 有重大過失或故意國家才能對受託機關求償
35
5
#4083200
第 4 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
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
個人有求償權。
2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