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關於地方財政自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財政自主包含財源保障、稅課自主、財政自律管理等面向
(B)地方自治團體應依地方稅法通則及地方制度法規定,訂定自治條例以行使其稅課自主權
(C)充足自有財源為地方財政自主之關鍵,地方施政應力求自有財源,不宜仰賴中央經費補助
(D)鄉(鎮、市)依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得就現有國稅附加徵收地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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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32), C(101), D(513), E(0) #2994534

詳解 (共 3 筆)

#5612364

地方稅法通則第5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除關稅、貨物稅及加值型營業稅外,得就現有國稅中附加徵收。但其徵收率不得超過原規定稅率百分之三十。
前項附加徵收之國稅,如其稅基已同時為特別稅課或臨時稅課之稅基者,不得另行徵收。
附加徵收稅率除因配合中央政府增減稅率而調整外,公布實施後二年內不得調高。

沒有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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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7967
依照地方稅法通則§2 本通則所稱地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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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451

§5

國稅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除關稅、貨物稅及加值型營業稅外,得就現有國稅中附加徵收

但其徵收率不得超過原規定稅率30%

前項附加徵收之國稅,如其稅基已同時為特別稅課或臨時稅課之稅基者,不得另行徵收

附加徵收稅率除因配合中央政府增減稅率而調整外,公布實施後2年內不得調高

附加徵收之稅課,應由被附加稅課之徵收機關一併代徵

由委託機關與受託機關會商訂定

其代徵費用,由財政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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