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幼兒相信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此種行為特徵稱之為?
(A)人為觀
(B)泛靈觀
(C)實在觀
(D)終極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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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4959), C(84), D(8), E(0) #1828341
統計: A(33), B(4959), C(84), D(8), E(0) #1828341
詳解 (共 1 筆)
#2912696
★兒童的泛靈觀,依據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的觀點認為處於前運思期(pre-operational period)的兒童,對於無生命的物體,都會賦予生命或意識。
皮亞傑將兒童所具有的生命概念之發展,分成四個階段;其中前兩個階段屬於前運思期,後兩個階段出現於具體運思期。
1.第一階段(四至六、七歲):兒童以物體是否會影響人類或對人有用,作為判斷有無生命的唯一規準,如會照明的電燈、能供給熱源的火爐,便被視為有生命。
2.第二階段(六、七歲至八、九歲):兒童將會移動的有生命。因此,如浮雲、太陽或會動的汽車都是有生命的。
3.第三階段(八、九歲歲至十一、二歲):兒童將有生命的毋須仰賴人為操縱者為條件,因此汽車不再被認為有生命,但太陽仍被視為有生命。
4.第四階段(十二歲以後):兒童把有生命的物體限於如成人所認定的植物和動物二者。 依皮亞傑的說法,兒童泛靈觀各階段的起迄年齡,依次為四至六、七歲,六、七至八、九歲,八、九歲至十一、十二歲、及十二歲以後;唯這些年齡組距的畫分並不是絕對的。若以其階段論的說法,可將這些階段的次序視為不變,但年齡組距可能因環境、個人因素的不同而有別,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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