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子女稱姓之敘述,何者錯誤?
(A)非婚生子女從母姓,被認領後應改從父姓
(B)婚生子女得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C)養子女得因養父母之約定,而維持原來之姓
(D)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99), B(3), C(7), D(6), E(0) #3428027

詳解 (共 2 筆)

#6415772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子女稱姓之敘述,何者錯誤?
(A)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被認領後應改從父姓民法第1059條之1第1項、民法第1059條第2項
  1. 民法第1059條之1第1項:「非婚生子女從母姓。」
  2.  同條第2項:「經生父認領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
  3.  「前條」即民法第1059條。其第2項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4. 因此,非婚生子女被認領後,是「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並非「應改從父姓」。如果父母未約定,或約定從母姓,則仍從母姓。

民法第 1059 條

1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B)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2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A)

3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D)

4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5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民法第 1059-1 條

1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經生父認領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A)

2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三、子女之姓氏與任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父或母不一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B) 婚生子女得約定從父姓或母姓✔️
民法第1059條第1項前段:「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ㅤㅤ
ㅤㅤ
(C) 養子女得因養父母之約定,而維持原來之姓✔️民法第1078條
  1. 民法第1078條第1項:「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2. 同條第2項:「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

民法第 1078 條

1   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C)

2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C)

3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二項至第五項之規定,於收養之情形準用之。

ㅤㅤ
(D)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民法第1059條第3項:「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11
0
#6401993
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
(共 5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903354
未解鎖
民法 第1059條 1.父母於子女出生登...
(共 3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