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依現行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
班,其辦理方式有哪些?
甲、集中式特教班 乙、分散式資源班
丙、巡迴輔導班 丁、特殊教育方案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乙丙丁
統計: A(1427), B(970), C(579), D(5850), E(0) #1794543
詳解 (共 10 筆)
第 11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分散式資源班。
三、巡迴輔導班。
前項特殊教育班之設置,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其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
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其
所屬學校得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各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內容與程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我覺得沒有爭議啊@@
1.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二、分散式資源班 三、巡迴輔導班。
2.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
nnnnnn
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回樓上,請問有看清楚條文嗎?
後面有寫說還是可以擬定特殊教育方案哦!
我其實覺得是硬凹,特殊教育方案是旦書,指未依規定者,這和題目不合吧
巡迴輔導:
是特殊教育中的一種變通的服務型式。雖無機構之名,卻有教育服務之實。當特殊學生分散而人數甚少時,學校無法設置特殊班或資源教室,則置巡迴輔導教師提供巡迴輔導服務。我國實行多年的盲生走讀計畫,即屬巡迴輔導制。在此制度下,視障學生仍在普通班接受一般課程,特殊課程如點字、定向行動訓練則由巡迴輔導教師負責指導。巡迴輔導教師通常以定額的特殊學生編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迴服務區域內的學校,對特殊學生提供部分時間的教學,或與普通班教師磋商,提供輔導的策略或特殊的教材教具。
除盲生走讀輔導外,國內近年又建立了在家教育輔導與自閉症兒童輔導,亦以巡迴輔導方式進行,兼採學生輔導、教師輔導與家長輔導等三項重點。
資料來源: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E5%B7%A1%E8%BF%B4%E8%BC%94%E5%B0%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