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種行政執行係由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為之?
(A)關於物之交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B)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C)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D)行為義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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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0), B(201), C(6919), D(168), E(0) #1403204

詳解 (共 2 筆)

#1458966

行政執行法 第4條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 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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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0460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行政執行處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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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3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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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選項:行執法33條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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