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擅以乙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締結契約買受乙所有之物,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約於乙承認時起發生效力
(B)買賣契約於乙拒絕時起失其效力
(C)買賣契約自始不生效力
(D)丙得於乙確答是否承認前,撤回其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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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50), B(203), C(204), D(2234), E(0) #159201

詳解 (共 10 筆)

#225471

一、甲將乙暫時寄放在其住處的畫作一幅,未經乙之同意,出賣給丙,甲丙間所締結的買賣契約:

A、無效  B、有效  C、若丙不知情才有效  D、乙同意才有效

無權處分→物權行為效力未定;債權行為有效

 

二、乙無代理權,卻以甲之代理人的名義與丙締結契約,則該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三、甲擅以乙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締結契約買受乙所有之物,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約於乙承認時起發生效力   溯及於締約時發生效力 115

B、買賣契約於乙拒絕時起失其效力   自始無效 114

C、買賣契約自始不發生效力      效力未定

D、丙得於乙確答是否承認前,撤回其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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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90
1.2.3F 你們都錯了民法170條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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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202
無權代理(以本人名義)→

債權行為:效力未定
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第 171 條無代理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兼指債權行為物權行為),其相對人於本人未承認前,得撤回之。但為法律行為時,明知其無代理權者,不在此限。

無權處分(以自己名義)→

債權行為:有效
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效力未定承認溯及於締約時發生效力,拒絕自始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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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37
用誰名義的區別  用別人名義=無權代理  自己名義=無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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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41
第一題考==>無權處分==>債權行為(負擔行為)有效             物權行為(處分行為)效力未定

                  
第二題考==>無權代理==>債權行為(負擔行為)效力未定     物權行為(處分行為)效力未定

一個是無權處分 就是沒有處分權 東西不是你的你擅自賣掉  物權效力未定是因為如果你朋友事後同意就有效了 他不要賣就無效了
債權當然有效阿 你賣給小明  小明不知道阿(善意第三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買賣契約成立 後面你朋友否認 是 撤銷不是無效 你可以參考 用行政處分去想比較簡單  無效=自始無效  撤銷是撤銷

無權代理........可以事後追認(也就是撤回權)...所以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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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34

一、甲將乙暫時寄放在其住處的畫作一幅,未經乙之同意,出賣給丙,甲丙間所締結的買賣契約:

A、無效  B、有效  C、若丙不知情才有效  D、乙同意才有效

無權處分→物權行為效力未定;債權行為有效

 

二、乙無代理權,卻以甲之代理人的名義與丙締結契約,則該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這兩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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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386
171 無代理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其相對人於本人未承認前,得撤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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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865
無權代理(以本人名義)→ 債權行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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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2630
乾,5等才領多少錢有必要考到那麼難嗎
這份考卷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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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44
我被搞得好亂啊,居然有兩種答案>"<
google了一下,下面的的解法居多,有沒有人確定如何解的啊?

(A)買賣契約於乙承認時起發生效力  →溯及既往發生效力
(B)買賣契約於乙拒絕時起失其效力  →自始不生效力
(C)買賣契約自始不生效力 →效力未定
(D)丙得於乙確答是否承認前,撤回其法律行為

無權代理→物權行為、債權行為效力未定
這裡的效力未定應該是指被代理人承認或拒絕而言吧?
 
第 170 條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 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 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這裡的法律行為應該包含物權和債權行為吧

參照【相關題】 
甲無代理權,以乙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其法律效力為何? (A)於契約不生效力時,甲對善意相對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B)直接對甲發生效力 (C)直接對乙發生效力 (D)乙須對善意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A
難度:簡單
統計:A(570),B(24),C(22),D(86),E(0)
個人化分析: 尚未作答

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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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沛均 高三上 (2012/07/05 16:32):11

第 110 條   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 負損害賠償之責。


被代理人可對善意相對人主張767條前段:物上請求權
善意相對人可對無權代理人主張110條:信賴利益的損害賠償(無過失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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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25935
未解鎖
無權處分→物權行為效力未定;債權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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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367925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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