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貪腐是行政運作常見的弊端,有關貪腐概念的界定,下列何者錯誤?
(A)組織或成員使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手段,以圖組織或社會目標的實現
(B)從事直接或間接的權錢交易,藉以謀取自己或關係人的利益
(C)廣義言之,一個人或組織悖離了公共角色的正式職責與相關規範
(D)貪腐可區分為個人貪腐和系統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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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76), B(161), C(800), D(812), E(0) #2032883
統計: A(4776), B(161), C(800), D(812), E(0) #2032883
詳解 (共 10 筆)
#3690469
行政倫理之悖離行政倫理的議題-貪污、多手與髒手
1. 貪污
西元1717年,奧圖曼帝國的財政部長薄燮(S.M. Pasha),在其遺著《治國之道》中指出,「貪污為政治萬惡之淵,對政權的影響,甚於任何形式的不公與苛政,因為貪污會徹底摧毀人民對國家的信心與認同」。
2. 多手與髒手
(1) 所謂「多手」是指,基於權力的多元與分權,許多機關或官員以不同的方式促進政府的決定與政策的實現,唯由誰在道德上負起政治結果,卻難以認定。
(2) 所謂「髒手」是指,組織或成員為有效實現組織目標,其處理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做出不道德行為卻被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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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9990
(A)組織或成員使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手段,以圖組織或社會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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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4908
(A) 只會想實現個人或組織目標,所以「社會目標」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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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857
目的使手段合理化→錯在「不合理」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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