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受職業自由之保障?
(A)擔任紅十字會之職員
(B)擔任人民團體之理事
(C)擔任私立學校之董事
(D)擔任國立故宮博物院之導覽志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2), B(460), C(888), D(3471), E(0) #1871561
統計: A(252), B(460), C(888), D(3471), E(0) #1871561
詳解 (共 9 筆)
#3297597
志願服務法 第三條(節錄)
本法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志願服務: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102
0
#3608698
考到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也太誇張了,理由書都快看不完了....
(A)(D)J724
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白話摘要:
1.職業自由須有「維持生計」要素。職業自由不分公益或私益組織,
也有人以公益維持生計,EX:紅十字會(A)
2.職業自由不包括「單純付出無關維生需要的榮譽性活動」,EX:志工(D)
如果連志工都算職業自由,那只上課的學生也算職業自由,這樣太廣義了,
但憲法§15並沒有保障這麼廣義的範圍。
(PS:紅十字會和志工,都是蘇永欽在協同意見書舉的例子)
(B)J724
理由書
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選任及執行職務,涉及結社團體之運作,會員結社理念之
實現,以及理事、監事個人職業自由之保障。
(C)J659
理由書
私立學校董事執行私立學校法上開職務之工作,屬職業自由之範疇,自應受憲法
工作權之保障。
79
0
#3290254
志工通常自願幫忙沒有拿錢,所以不算是他的職業或工作。
(有錯請更正 Thanks)
48
0
#3576462
15 下列何者非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利?
(A)志願為奴隸
(B)出家為僧尼
(C)參加同鄉會
(D)主張共產主義
14
0
#4729488
擔任紅十字會之職員 (如果改成志工就沒保障)
8
0
#3330279
志工沒被保障也太不合理了吧
5
10
#3295097
所以志工不受職業自由之保障?
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