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結算申報應補稅額:
(A)221.2萬
(B)213.2萬
(C)214萬
(D)263.61萬元。
提示:設102年度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如下: 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85,000元(年滿70歲每人127,500元);標準扣除額有配偶者158,000元(=79,000×2);人身保 險費每人上限24,000元;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每戶上限30萬元;自住房租支出上限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 上限108,000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27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上限25,000元,身心障礙特 別扣除額每人108,000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每人每年25,000元。
民國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速算表 (單位:新臺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