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下列關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說明,何者正確?
(A)學校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時,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可進行重複詢問
(B)學校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得命行為人接受六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C)學校調查校園性侵害事件過程中,得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並得於事件處理完成後,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
(D)學校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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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8), B(96), C(675), D(283), E(0) #3128127

詳解 (共 3 筆)

#5901812

(A) 學校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時,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可進行重複詢問
【第22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但應避免重複詢問

(B) 學校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得命行為人接受六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第25條】
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應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並得命其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
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三、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C) 學校調查校園性侵害事件過程中,得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並得於事件處理完成後,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
【第26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過程中,得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並得於事件處理完成後,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但不得揭露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料。

(D) 學校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第29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性別平等教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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