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本國語文領域實施要點,以下 對注音符號教學原則的敘述,何者有誤?
(A)注音 符號於第一學年前10週實施
(B)採綜合教學法教學
(C)採「直接拼讀法」練習拼讀
(D)能在第二階段達 到熟練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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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4), B(355), C(361), D(1950), E(0) #36890
統計: A(224), B(355), C(361), D(1950), E(0) #36890
詳解 (共 4 筆)
#297360
【注音符號】
(1)注音符號於第一學年前十週,採綜合教學法教學。認識用注音符號拼成的完整語句,進而由語句分析出語詞,由語詞分析出單字,由單字分析出符號。認讀符號後,再練習拼音。
(2)教學時應考量學生不同語言的先備環境及個別差異,讓注音符號漸次增加內容及深度,期能在第一階段達到熟練應用。
(3)練習拼讀時採「直接拼讀法」,看到注音符號後,直接讀出字音,再用反拼法複習。練習時注意發音的部位、口腔的開合、脣形的圓展、聲調的高低。
(4)設計生動有趣的輔助活動,善用教學媒材,提供充分練習機會,協助教學,讓學生多念、多聽、多寫、多練。
(5)利用聯絡教學及統整教學,擴大學習領域,拓展學習空間。如:結合聽說教學,以提升聽辨聲音的靈敏度;結合閱讀教學,在標注注音符號的兒歌、童話故事中,涵詠文學的趣味,養成主動閱讀的習慣;結合作文教學,啟發獨立思考,使用注音符號,適當表達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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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1
是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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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450
現在課綱--第一階段=1~2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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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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