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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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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臺北縣 97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筆試試卷#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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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臺北縣 97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筆試試卷#686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臺北縣 97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筆試試卷#686
年份:
97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51.在融合教育的主張下,安置特殊學生的考量順序,以下何者正確?
(A)特殊學校→特殊班→資源班→普通班
(B)普通班→資源班→特殊班→特殊學校
(C)普通班→資源班→特殊學校→特殊班
(D)特殊學校→普通班→特殊班.→特殊學校。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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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謝謝阿摩,我考上了!
B7 ·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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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請問有人能再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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