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7.射擊課時,靶場指揮官下達「開始射擊」口令,甲以眼睛餘光注意到乙尚在靶位附近,但對槍法頗有自信之甲仍毅然開槍,心想「不可能會倒楣打中乙」。偏偏事與願違,子彈命中乙,乙送醫不治。問:甲之行為屬於?
(A)確定故意
(B)未必故意
(C)無認識過失
(D)有認識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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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 B(339), C(190), D(3472), E(0) #268285

詳解 (共 3 筆)

#697264
有認識之過失:
依據刑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即所謂「有認識之過失」例如:在人來人往處試射槍枝,明知可能會擊斃來往行人,但射擊行為人係自恃技術純良,決不致誤中行人而射擊之,結果竟然擊中行人,按其本意,雖認識有傷人可能,本不希望發生,但還是發生擊中行人之結果。

無認識之過失:
依據刑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即所謂「無認識之過失」,例如:在深山試射槍枝,如果子彈擊中人,其人必死,但試射槍枝者認為深山中不可能有人,仍然試射,此時某人經過遭擊斃,則試射槍枝者將以過失致死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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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1780
過於有自信→有認識的過失
(共 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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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6633
(B) 未必故意 =沒差
(D) 有認識過失。=鐵尺、不相信、太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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