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關刑法第 17 條加重結果犯的論述,下列何者錯誤?
(A)傷害致死罪之成立,以行為人犯故意傷害罪為前提
(B)傷害致死罪之成立,行為人前行為不構成傷害罪,縱發生死亡結果,依情形可能構成殺人罪或過
失致死罪,不成立本罪
(C)傷害致死罪之成立,如果傷害行為未遂,只要之後發生死亡的結果,犯罪成立
(D)重傷致死罪之成立,以行為人能預見死亡結果為要件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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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不罰未遂犯,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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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結果犯為故意基本犯罪與加重結果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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ℹ️ 加重結果犯:基本構成要件(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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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錯誤 基本行為須既遂始得論以加重結...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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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傷害致死罪之成立,如果傷害行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