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列何者屬於對規範的認識錯誤?
(A)打擊錯誤
(B)因果歷程錯誤
(C)禁止錯誤
(D)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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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31), C(704), D(230), E(0) #1283384

詳解 (共 5 筆)

#1347940
「禁止錯誤」乃指行為人對於行為之違法性認識上的錯誤,行為人由於此等錯誤,而欠缺不法意識,其主觀上認為合法之行為,在客觀事實上,卻為法律規定加以處罰之行為。禁止錯誤係行為人雖知其所為者何,但卻認為其所為者為法律所允許,此與行為人主觀上認識之內容與不法構成要件之客觀構成事實不相符合之「構成要件錯誤」並不相同。正因禁止錯誤之行為人知其所為而為,其主觀之心理狀態與客觀之事實結果相吻合,故不能阻卻構成要件該當,而只能在罪責階段中討論其不法。 
禁止錯誤又分為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 
(一) 直接禁止錯誤 
指行為人對其行為直接有關之禁止規範無所認識,致誤以為其行為為法律所許。例如甲認為乙已滿十五歲,與之性交應不觸法,然卻構成刑法二二七條之犯罪。 
(二) 間接禁止錯誤 
指行為人因錯誤而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存在,或因錯誤而誤會容許構成要件之界限。前者如下屬依長官命令行事,認為只要依上級指示而為即不會構成犯罪;後者如債權人在路上遇見債務人,乃將債務人口袋中之錢取走以抵債,認此乃民法上所規定之自助行為。由於行為人並非直接誤認其行為係法律所容許,而是由於錯誤認其行為有阻卻違法事由之存在,或擴張阻卻違法事由之界限,故稱為間接禁止錯誤。 
通說認為宜將不法意識視為獨立於故意之外的罪責要素,而為構成罪責之獨立要素,行為人主觀上欠缺此等不法意識,僅影響罪責之程度,而不影響故意之成立。至於罪責受影響之程度,通說上認為應就行為人對於不法意識之欠缺係可避免或不可避免,而分為部減低或全部排除兩種。 
 
參考來源: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28555&article_category_id=219&article_id=1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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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532
(C)禁止錯誤 ,其實是不可以,(D)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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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6940
容許錯誤=阻卻違法事由錯誤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防衛
直接禁止錯誤=法規範認識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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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069

(A)打擊錯誤(X)
(B)因果歷程錯誤(X)
(C)禁止錯誤(O;直接禁止錯誤)
(D)容許構成要件錯誤(X;間接禁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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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843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系列)容許錯誤(間...
(共 2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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