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依最新的實務,有關視障幼兒在手杖方面的學習與教導,何者是錯誤的?
(A)可在學前教育階段依課程需要教導盲幼兒手杖
(B)考量其手部動作之發展,仍不宜在此時教導
(C)低視力(low vision)的幼兒仍可被教導使用,以因應視線不佳環境
(D)教導與否由舉行的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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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1), B(1642), C(133), D(549), E(0) #1344270
統計: A(171), B(1642), C(133), D(549), E(0) #1344270
詳解 (共 4 筆)
#2734136
1. 通常白手杖有三大功用:探索、保護及身分識別作用。
2. 基於安全性考量,通常手杖杖身部分貼有一層白色及紅色的反光貼紙,當視障者持手杖在夜間行走,避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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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3264
段在定向行動表現有困難之特殊教育學生,凡學 生經評估在感覺訓練、概念發展、行動技能、定向系統、求助技能、安全議題及社 區資源與大眾運輸系統等方面有學習需求者,於其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 會議中討論決議,並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資料來源:http://www.nyvs.tn.edu.tw/internal/spcourse/%E7%89%B9%E6%AE%8A%E9%9C%80%E6%B1%82%E9%A0%98%E5%9F%9F%E8%AA%B2%E7%A8%8B%E5%A4%A7%E7%B6%B1/%E5%AE%9A%E5%90%91%E8%A1%8C%E5%8B%95%E9%A0%98%E5%9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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