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有關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調解係由法官選任調解委員一人至三人先行調解,俟至相當程度有成立之望或其他必要情形時,再報請法官到場。但經兩造當事人合意或法官認為適當時,調解亦得逕由法官行之
(B)當事人對於法官選任之調解委員人選,不得有異議
(C)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法官之許可,得參加調解程序
(D)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406-1 條 調解程序,由簡易庭...
未解鎖
(A)第406-1條第二項(○)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