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特殊教育法(民93)」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乃為下列何者提供?
(A)資賦優異者
(B)身心障礙者
(C)學前兒童
(D)全體特殊兒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 B(2398), C(10), D(708), E(0) #21318
統計: A(22), B(2398), C(10), D(708), E(0) #21318
詳解 (共 10 筆)
#166519
B選項應該沒錯 D選項全體特殊兒童包含"資賦優異"與身心障礙 但資優並不需要個別化教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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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270
雙重特殊者,需要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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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40
資優的個別化輔導計畫(IGP)~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不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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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212
身心障礙者又不一定有特教服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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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246
那我有一個問題~雙重特殊怎麼辦? 他要算資賦優異?還是算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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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2
但現在新修訂的特教法(98年)
第36條有規定要訂定資優生的個別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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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027
下列有關鑑定與輔導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鑑定工具應比照該類資優生之鑑定
(B)鑑定程序應比照該類資優生之鑑定
(C)應為其同時擬定IEP與IGP
(D)輔導方案應保持最大彈性不受人數限制
那麼我想請問這題C為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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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3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這是法規
"身心障礙者"-----這是題目
身心障礙者包含範圍不侷限在兒童、學生,
"成人"也算是吧
這樣有需要擬定IEP嗎...
(本身就是題目混淆不清,看法規有何用?)
"身心障礙者"-----這是題目
身心障礙者包含範圍不侷限在兒童、學生,
"成人"也算是吧
這樣有需要擬定IEP嗎...
(本身就是題目混淆不清,看法規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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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19
答案到底是???我好像做過類似題目答案是D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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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540
此題應刪,新法修正於1103年6月18日公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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