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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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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台中縣霧峰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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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台中縣霧峰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556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台中縣霧峰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556
年份:
97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19.依「特殊教育法(民93)」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乃為下列何者提供?
(A)資賦優異者
(B)身心障礙者
(C)學前兒童
(D)全體特殊兒童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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