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警察人事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現任警察官之改任,其作業要點,由內政部定之。
(B) 警察機關組織法規中正副首長及各級單位正副主管,均稱為主管職務。
(C) 開始執行巡邏或埋伏勤務至勤務終了時之狀態,稱為執行勤務中。
(D) 有關刑事、外事及其他需具專門學能之職務,均稱為專門性職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80), B(596), C(248), D(754), E(0) #2301519

詳解 (共 5 筆)

#3958477
由銓敘部訂之。
71
2
#4903105

(A)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 10 條:

現任警察官之改任,其作業要點,由銓敘部定之。 

 

45
1
#4536647

(A)現任警察官之改任,其作業要點,由內政部定之。

 

銓敘部


V(B) 警察機關組織法規中正副首長及各級單位正副主管,均稱為主管職務。

 

 

V(C) 開始執行巡邏或埋伏勤務至勤務終了時之狀態,稱為執行勤務中。

 

 

V(D) 有關刑事、外事及其他需具專門學能之職務,均稱為專門性職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6&flno=10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 10 條

 

現任警察官之改任,其作業要點,由銓敘部定之。

 

 

(B)  (D)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6&flno=11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 11 條

 

本條例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19條所稱主管職務,指警察機關組織法規中正副首長及各級單位正副主管。所稱專門性職務,指刑事外事及其他需具專門學能之職務。

 

 

(C)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6&flno=16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 16 條

 

本條例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5條第1項第2款、第35-1條第1項、第36條第1項第1款、第36-1條第1項及第3項所稱執行勤務中,指開始執行下列勤務至勤務終了時之狀態

一、交通指揮或稽查。

二、處理爆炸物品。

三、搶救災害或參與演習。

四、擔任特定警衛任務。

五、巡邏或埋伏

六、拘提或逮捕案犯。

七、其他依有關法令規定之勤務。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5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35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5-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35-1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36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6-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36-1

11
0
#3956457
X(A)現任警察官之改任,其作業要點,由...
(共 5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120887

銓敘部定

3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2142407
未解鎖
A 第 10 條 現任警察官之改任,其...
(共 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私人筆記#7408767
未解鎖
7.                 ...
(共 4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7810126
未解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 10 條: ...
(共 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