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若甲於民國100年3月1日接到否准處分後,隨即再一次提出歸化申請,結果在民國100年3月25日再一次收到內容相同的另一個否准處分;僅後處分並未依行政程序法第96條規定,為完整之記載。請問後處分學理上稱之為:
(A)第二次裁決
(B)一般處分
(C)重覆處分
(D)更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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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1), B(51), C(2436), D(48), E(0) #281673

詳解 (共 10 筆)

#1384490

重複處分vs第二次裁決

(1)重複處分:凡行政機關已有行政處分存在,不變更或撤銷、明示或默示拒絕當事人之請求,甚至在拒絕同時先為處分加理由者,均屬重複處分,不生任何效

(2)第二次裁決:行政機關已作成行政處分,對於當事人申請,行政機關重為實體上審查,但並未變更先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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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445
第二次"裁決"--->行政機關需有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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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782
《第二次裁決》和 《重覆處分》,常常大家會搞混,還有牽涉到哪個可否救濟。我自己創造了口訣供大家參考,口訣就是 : 第二次是來真的     。
意思就是第二次裁決來的是真的行政處分,所以可以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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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984
僅後處分並未依行政程序法第96條規定,為完整之記載。.....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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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768
重複處分:凡行政機關已有行政處分存在,不...
(共 1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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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50
到底是第二次裁決還是重覆處分
題目表示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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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763
1.重複處分→歉難照准,錄案辦理行政機關...
(共 20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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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47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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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339
喔喔!原來這樣有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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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768
重複處分與第二次裁決皆未變更先前處分之內...
(共 9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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