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教育部於民國 103 年 11 月 28 日公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並預計於 108 學年度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一年級逐年實施。其中針對國民中 學之課程規劃,下列何者並非校訂課程?
(A)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B) 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
(C) 其他類課程
(D) 綜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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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75), C(75), D(977), E(0) #1781364

詳解 (共 4 筆)

#2796787

「校訂課程」: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1)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

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及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

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領域

補救教學等其他類課程。

 (2)在高級中等學校則為「校訂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包括班級活

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及「彈性學習

時間」(包含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廣)/補強性課程及學校特色活動)。

其中,部分選修課程綱要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研訂,做為學校課程開設的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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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890

正式課程是部定課程

校定課程是社團、特殊需求領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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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877
綜合活動是部定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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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1997
校定課程為1.統整性主題/專題/n議題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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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493106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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