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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年份:109年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72.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有關參與分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參與分配應以書狀聲明之
(B)無執行名義之普通債權人,不得聲明參與分配
(C)如有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時,執行法院應於分配期日五日前以繕本交付債務人及各債權人
(D)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參與分配,毋庸繳納執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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