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我國《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三條中,身心障礙教育之適 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未載明於條文中的特殊教育課程為以下哪一項?
(A)自我效能
(B)輔助科技運用
(C)學習策略
(D)生活管理
(A)自我效能
(B)輔助科技運用
(C)學習策略
(D)生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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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7), B(793), C(39), D(51), E(0) #1318109
統計: A(427), B(793), C(39), D(51), E(0) #1318109
詳解 (共 7 筆)
#1380929
(B)應該為「輔助科技運用」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第 三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與統整性,以團隊合作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不同需求學生有效學習。
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自我效能、社會技巧、情緒管理、學習策略、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動作機能訓練、溝通訓練、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
資賦優異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生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學習外,應加強培養批判思考、創造思考、問題解決、獨立研究及領導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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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840
A的選項為什麼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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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7871
| 法規名稱: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
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及統整性,以團隊合作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特質及需求之學生有效學習。
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及其他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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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199
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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