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某食品業者生產之食品涉嫌摻偽,同時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刑事處罰與行政罰之規定,試問應如何處罰?
(A)先處以法定額度較高之罰鍰
(B)先依刑事法律規定處罰之
(C)得併處罰金與罰鍰
(D)先處罰金即不得裁處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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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6), B(9409), C(699), D(88), E(0) #796224
統計: A(416), B(9409), C(699), D(88), E(0) #796224
詳解 (共 6 筆)
#1086006
D:依據行政罰法26條規定,刑事處罰(罰金)後,若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ex命令歇業)或沒入者,仍得裁處之,不違反一事不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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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9593
有徒刑或罰金的 刑法處罰過就不再處行政罰
但是仍然可罰[其他種類]行政罰
所以不會有罰金+罰鍰 或是坐牢+罰鍰
但是會有罰金+命令歇業+沒入
如有錯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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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8416
答:依行政罰法§26 一行為違反刑法跟行政罰
依刑法處罰 +其他種類行政罰(罰鍰除外)
第26 條 (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
I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II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III 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
IV 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裁處時之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義務勞務時數核算。
V 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裁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依受處罰者之申請或依職權撤銷之,已收繳之罰鍰,無息退還:
一、因緩起訴處分確定而為之裁處,其緩起訴處分經撤銷,並經判決有罪確定,且未受免刑或緩刑之宣告。
二、因緩刑裁判確定而為之裁處,其緩刑宣告經撤銷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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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342
d不符合ㄧ事不二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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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5961
行政罰法第26 條
-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B)。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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