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過去許多研究發現,單純將私部門管理的手段與方式移植到公部門中往往無法達成預期效果,下
列那一個標竿學習的敘述最適合說明前述現象?
(A)沒有慎選學習對象
(B)沒有挑選合適的領導者
(C)沒有具備專業能力的執行者
(D)沒有定期追蹤學習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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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8), B(94), C(385), D(212), E(0) #2454816
統計: A(1038), B(94), C(385), D(212), E(0) #2454816
詳解 (共 3 筆)
#4686208
(一)標竿學習之意涵:
所謂標竿學習是指「組織為了提昇績效或競爭力,針對一些在某個領域被認定為有傑出表現的組織,以它們為學習的對象,來進行持續性與系統化的學習,其學習的內容包括組織的運作方式、流程以及產品等」。因此,標竿學習涵蓋以下幾項關鍵概念:
1.標竿學習注重「流程」,這包括了標竿學習計畫本身的流程,同時亦涵蓋了組織運作的流程。
2.標竿學習注重「學習」,任何形式的學習均可且是取法乎外的。
3.標竿學習講究「持續性的改善」。
4.標竿學習是系統化與結構化的活動,此活動必須要有「參考點」,亦即標竿對象,而且此對象又必須是最佳的。
(二)對政府再造之啟示:
標竿學習所陳述的理念,對我國政府再造或行政革新的啟示,可從兩方面來加以說明:
1.以「企業界」為標竿學習的對象而言:
(1)在倡議政府再造所追求的「企業型政府」理念下,標竿學習所指引的,便是市場機制的運作流程與績效的追求,而非企業化的營利觀點。
(2)質言之,「流程觀」則是著重政府運作效率的提昇,而「全面品質觀」則在於服務品質的認可,兩者有助於政府運作績效的改善,再輔以「學習觀」以改善官僚體制既有的習性,如此一來,標竿學習便是一套內外兼具、務實可行的方法。
2.以「政府部門」為標竿學習的對象而言:
(1)此處所謂的「政府部門」,指的是政府部門成功的實務經驗,大致上可分為兩方面,一為他國政府再造成功的經驗,另一是對政府部門間良好運作流程的學習。
(2)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學習他國政府再造成功的經驗時,由於國家的民情文化、法令規章並不相同,因此標竿學習強調的是「制度的反省與經驗的學習」,而非制度的生硬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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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955
就是從標竿學習的觀點去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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