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負責人,破產終結須滿______年,始可登記為農會總幹事候聘人。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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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140), C(258), D(3544), E(0) #2816744

詳解 (共 4 筆)

#5349549
(D)五年法規名稱:農會法第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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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546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登記為農會總幹事候聘人;已登記者,應予撤銷或廢止;已受聘者,

亦同:
 一、無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積欠農會財物、會費、事業資金、農業推廣經費;或(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在農會或
其他金融機構之借款有一年以上延滯本金返還或利息繳納之紀錄;或對農會有保證債務,經通知其清
償而逾一年未清償者
 三、有第十五條之一【消極資格】第三款至第九款情形之一者。
 1.積欠農會財務 2.會員出會 3.犯內亂.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有第十六條【會員消極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之一者。
 一、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二、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曾受本法所定除名處分者。
 五、曾於擔任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期間,因受刑之宣告確定被解除職務者。
 六、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負責人,破產終結未滿五年者。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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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第25-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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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5765
根據《農會法》的規定,正確答案是 (D) 五年
正確答案:(D) 五年
法源依據:《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二第六款規定了農會總幹事候聘人的消極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登記為農會總幹事候聘人;已登記者,應予撤銷或廢止;已受聘者,亦同:
六、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負責人,破產終結未滿五年者
這表示,該負責人必須在法人破產程序終結後滿五年,才能具備登記為農會總幹事候聘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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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年份在法條中的對應
根據您提供的《農會法》資料,除了五年之外,其他年份(二年、三年、四年)也對應了不同的候選人資格或解除職務的年限規定:
期間
相關規定 (法條)
內容摘要
來源
二年 (A)
《農會法》第 20-1 條 第 1 款
關係到農會理事、監事候選人的基本入會年限。須入會滿二年以上,才得登記為理事、監事候選人
 
三年 (B)
無直接對應
在您提供的法規中,沒有直接規定農會選任人員或總幹事需滿三年才能擔任職務的消極資格。
N/A
四年 (C)
《農會法》第 20-2 條 第 3 款
關係到農會理事、監事候選人的失格條件。曾於擔任農會選任或聘、僱人員期間,因受刑之宣告確定,被解除職務未滿四年者,不得登記為理事、監事候選人
 
五年 (D)
《農會法》第 25-2 條 第 6 款
關係到農會總幹事候聘人的失格條件。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負責人,破產終結未滿五年者,不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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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農會總幹事候聘人資格的「破產終結」年限是五年。在農會選任人員資格中,二年是理事監事的基本入會年限,四年是因受刑解除職務後再登記為理事監事的等待年限
要理解為什麼「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負責人」需要等待五年,可以將此規定視為:農會對其最高行政管理者 (總幹事) 的財務操守與經營能力要求,採取了比一般選任人員(理事、監事)更嚴格的標準。這就像是要求銀行的 CEO 必須在個人或曾負責的企業經歷重大財務崩潰後,經過一段足夠長的反省與重建期(五年),才能再次接掌大型金融機構的運營大權,以確保農會信用部的資產安全與業務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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