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關於目前試行中之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其適用範圍包含以下哪些教育階段?①學前教育階段②國民教育階段③高中教育階段④高職教育階段
(A)②③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統計: A(268), B(791), C(3895), D(3502), E(1) #434388
詳解 (共 10 筆)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7月22日臺特教字第1000128287號會議記錄辦理。
二、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課程調整手冊預定於100學年度展開為期2年之試行運作,並依據試行成效決定試行期間之縮短或延長,預定102學年度正式發布,全面實施。
三、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基本理念為
(一)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二)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三)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
(四)將課程與IEP做結合,以充分發揮行政、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
四、本課程總綱之適用對象: 國民教育階段依學生認知能力區分為認知功能無缺損之學生、認知功能輕度缺損之學生、認知功能嚴重缺損之學生;高中及高職教育階段分為認知功能無缺損之學生、認知功能輕度缺損之學生。
http://www.ntnu.edu.tw/spc/drlusp_1/master.html
3F說的應該是這題吧?
C29.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國內特殊教育之實施,分成下列幾個階段?100高市國小
(A)學前教育、國民教育兩階段
(B)學前教育、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四階段
(C)學前教育、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四階段
(D)學前教育、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五階段
特教法 第10條
新課綱涵蓋國民教育、高中與高職三個階段,強調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重視個人能力本位與學校本位課程、採課程及教材鬆綁的執行方式,以能設計出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若有錯請某高手協助修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大綱總綱
為因應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融合趨勢,教育部於2008年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主任 盧台華教授完成「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及「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三項內容之編訂。
新課綱涵蓋國民教育、高中與高職三個階段,強調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重視個人能力本位與學校本位課程、採課程及教材鬆綁的執行方式,以能設計出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