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27756
年份:114年
科目: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9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有關執行行為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義務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後,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B)執行機關對於義務人所提之聲明異議,認其無理由者,應於5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10日內決定之
(C)有關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2項所稱之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係指法務部
(D)聲明異議程序,應認相當訴願程序,無須再踐行訴願程序,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以為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