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行政中立義務之內涵?
(A)不得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選
(B)不得於上班或執行職務期間參與政黨活動
(C)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D)不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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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 B(106), C(153), D(5631), E(0) #1718173
統計: A(229), B(106), C(153), D(5631), E(0) #1718173
詳解 (共 5 筆)
#2632499
(A)行政中立法§9 I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B)行政中立法§7 I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但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
(C)行政中立法§5 I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D)行政中立法§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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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5841
公務人員可以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但.......
(1) 不可以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2) 不可以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3) 不可以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
(4) 不可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使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
http://www.csptc.gov.tw/_HRD/%E8%A1%8C%E6%94%BF%E4%B8%AD%E7%AB%8B%E6%89%8B%E6%A9%9F%E7%89%8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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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3357
(A)配偶不是可以站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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