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B)總統之刑事豁免權,為憲法基於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乃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C)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亦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D)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雖得為必要之證據保全,但不得限制總統之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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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3), B(183), C(2851), D(382), E(0) #2791761
統計: A(453), B(183), C(2851), D(382), E(0) #2791761
詳解 (共 8 筆)
#5330710
僅涉及「總統自身」的刑事案件(內亂、外患除外),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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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782
- 釋字第627號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惟如因而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雖不得開始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偵查程序,但得依本解釋意旨,為必要之證據保全,即基於憲法第五十二條對總統特殊身分尊崇及對其行使職權保障之意旨,上開因不屬於總統刑事豁免權範圍所得進行之措施及保全證據之處分,均不得限制總統之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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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7907
可查、可問話,但暫時不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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