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下列何者予以撤 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管轄之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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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42), B(447), C(177), D(364), E(0) #938074

詳解 (共 4 筆)

#1162149
地制法
第75條省政府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

直轄市政府→
自治事項→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
直轄市政府委辦事項→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

縣(市)政府→
自治事項→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
縣(市)政府→委辦事項→委辦機關

鄉(鎮、市)公所→
自治事項→縣政府
鄉(鎮、市)公所→委辦事項委辦機關

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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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072
直轄市又稱"院轄市"
這個院指的就是行政院
與行政院各所屬各部會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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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201
那如果是疑義呢????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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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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