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有關《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規範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由使用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
(B)《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係依據《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訂定之
(C)各級警察機關勤務及訓練耗用之彈藥,應於每月 5 日前繕造清冊,報請內政部核處
(D)各級警察機關之武器彈藥,由使用機關編列預算,警政署統籌辦理調配、購置
統計: A(2775), B(249), C(300), D(505), E(0) #2203765
詳解 (共 6 筆)
V(A)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由使用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
正確
(B)《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係依據《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訂定之
警察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3&flno=1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警察法第18條規定訂定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1&flno=18
警察法 第 18 條
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之武器彈藥,其統籌調配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內政部定之,因此為「警察命令」
(C)各級警察機關勤務及訓練耗用之彈藥,應於每月 5 日前繕造清冊,報請內政部核處
警政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3&flno=3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第 3 條
I. 各級警察機關應視員額增減情形,依據配賦基準,繕造清冊,報請內政部警政署 (以下簡稱警政署) 核配警用武器彈藥。
II. 各級警察機關勤務及訓練耗用之彈藥,應於每月5日前繕造清冊,報請警政署核處。
(D)各級警察機關之武器彈藥,由使用機關編列預算,警政署統籌辦理調配、購置
由中央 (內政部) 編列預算,統籌辦理調配、購置或商請國防部代為製造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3&flno=2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第 2 條
I. 各級警察機關之武器彈藥(以下簡稱警用武器彈藥),由中央 (內政部) 編列預算,統籌辦理調配、購置或商請國防部代為製造;其配賦基準如附表1。
(D)
II. 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由使用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A)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第2條第2項
(D)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第2條第1項
Npa 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