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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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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國稅法規概要#7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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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國稅法規概要#78148 |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國稅法規概要#78148
年份:
105年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92.下列各種所得,何者為應納所得稅之應稅所得?
(A)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
(B)經營六合彩地下簽賭之不法所得
(C)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D)各級政府公有事業之所得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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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Jean
B1 · 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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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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