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有關學校審議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事宜,能依據《教師法》第十四條一至十一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列何 者最能說明此行政原則?
(A)關懷正義
(B)程序正義
(C)批判正義
(D)實質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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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3585), C(108), D(2797), E(0) #840312
統計: A(110), B(3585), C(108), D(2797), E(0) #840312
詳解 (共 10 筆)
#1092222
實質正義:指決定內容或行為的結果合乎法.理或正義 ( 能依據《教師法》第十四條一至十四款所規定的條件 )
程序正義:指行政程序合乎正義的精神,亦即行政的決定過程合理,以確保做出來的決定合理且經得起考驗,達到實質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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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554
1.實質正義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給予善者好的回饋,給予惡者惡的懲罰,這是一般人最容易理解、也最期望的正義,如:「包青天」之所以在台灣如此風行,主要原因就在於戲劇內的他確實完成了實質正義。
2.程序正義簡單說就是「確實跟著遊戲規則走」,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不見得相關,它的內容只是遵循一個被規範的程序,而從這程序出來的結果就被「視為」正義的。(如:會議決議應至少有幾分之幾的人出席,並至少出席者有幾分之幾的人同意,決議才算通過且有效,否則決議可以被視為無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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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469
依據法律內容之規定解聘 ==> 實質
教師依法申訴 ==>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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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6051
依照法律所列之標準(有違善良風俗)來做,屬實質正義;停聘過程合理合法,屬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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