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於民國109年6月13日死亡,由配偶乙及4名子女 A、B、C、D 共同繼 承,經國稅局同年12月5日核定遺產總額新臺幣(下同)9,000萬元,其中 包括甲於民國70年買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2,500萬元、銀行存款為200萬 元、未上市股票資產淨值6,300萬元,經核算應納遺產稅300萬元。嗣繼 承人於民國110年2月6日申請以遺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申 請日土地公告現值3,000萬元,請問:(未列計算式者不予計分,元以下 四捨五入)

(一)實物抵繳的適用要件為何?(3分)

詳解 (共 5 筆)

沃夫
沃夫
詳解 #5592987
2022/08/18
1.遺產稅及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
(共 1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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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財政所在職研究生
政大財政所在職研究生
詳解 #5051603
2021/08/30
應納稅額30萬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
(共 5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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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驊
謝驊
詳解 #5060110
2021/09/02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 遺產稅或贈與稅...
(共 11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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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珺堯
楊珺堯
詳解 #6373509
2025/04/15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30 條 Ⅰ、遺產...
(共 35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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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啾啾
哈哈啾啾
詳解 #5054002
2021/08/31
應納稅額達30萬元以上,且一次繳納有困難...
(共 7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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