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於民國109年6月13日死亡,由配偶乙及4名子女 A、B、C、D 共同繼 承,經國稅局同年12月5日核定遺產總額新臺幣(下同)9,000萬元,其中 包括甲於民國70年買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2,500萬元、銀行存款為200萬 元、未上市股票資產淨值6,300萬元,經核算應納遺產稅300萬元。嗣繼 承人於民國110年2月6日申請以遺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申 請日土地公告現值3,000萬元,請問:(未列計算式者不予計分,元以下 四捨五入)

(三)本案以遺產中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其抵繳價值及抵繳限額各為若干元?(5分)

詳解 (共 4 筆)

謝驊
謝驊
詳解 #5060176
2021/09/02
施行細則第46條 納稅義務人申請以課徵...
(共 19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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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he11
Hche11
詳解 #5203650
2021/11/10
抵繳價值:  (1)依照遺產贈與稅法施行...
(共 68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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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珺堯
楊珺堯
詳解 #6373522
2025/04/15
實物抵繳的評估與上限規定如下: 可用...
(共 32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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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l
owl
詳解 #5222182
202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