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說明本案例所涉及的輔導工作倫理: 一、雙重關係:個案是輔導老師的同事的兒子,是為彼此認識的關係,這會影響到輔導老師對於個案的諮商歷程,可能會使得個案的權益受損 二、受益權:因個案的家長是自己的同事,可能會有先入為主等其他因素引想跟個案的諮商,可能導致個案受益權受損 三、保密原則:個案不希望輔導老師說出自己的狀況,需與個案討論老師及家長的想法,並協商可以提及的內容,以及說明這些內容對於個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