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分別為甲五分之三、乙五分之一、丙五分之一。
試問:
⑴甲、乙得否未經丙之同意,將 A 地設定抵押權於丁?(1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不得於未經丙之同意,將A地設定抵押權於丁
依土地法34-1規定,多數決決定,不包含設定抵押權。
詳解
甲乙不得未經丙之同意,將A地設定抵押權
1、依民法第819條第二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2、依題示,甲乙未得丙之同意,欲將A地設定負擔,違反上開規定。故甲乙不得未經丙之同意,將A地設定抵押權於丁。
詳解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