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關係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並給付報酬而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係。承攬關係是一種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關係。
僱傭 僱傭(英語:Employment,意近:就業)是指二個夥伴之間的契約關係,其中一方為僱傭者,另一方為被僱傭者。從法律意義來看,通過雙方契約約定,「被僱傭者」為「僱傭者」(僱主、僱傭人)工作(出賣勞動),並由僱傭者提供報酬的一種法律關係,屬於民法的範疇。 在商界,一個生產機構需要盡力進行產出行為以獲得商業利潤(profit),具體從事這種產出行為的人並以此獲得所得的人稱為僱員、職員。 另外,在公共行業(如政府部門、非營利機構)也存在類似的雇員、職員。 提供個人工作機會並酬以薪資的持續活動,稱為「雇用」。利用個人或多人所提供的服務來換取工資或其他款項的行為,則稱為「短期僱用」。為維持生計或作為主要事業或工作而從事的活動,不論有薪與否,都稱為「職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