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定義的NSSID診斷,臨床表徵須滿足下列:
1. 於去年一年中,個案至少有5天或以上的日子,從事蓄意的身體自我傷害動作,且足以引起出血、瘀青、或疼痛,個案知道這些動作只會引起輕中度的傷害,不致於會造成死亡。
2. 當進行自傷時,個案希冀能藉其至少有一項或以上的下列期待:
(1)由負面的感受或認知中得到釋放。
(2)解決人際間的困擾。
(3)能引發正向的感受。
3. 進行蓄意的自傷動作時至少會有下列一項以上的相關狀態:
(1)自傷前會有關聯的人際困擾或負面的感受與想法(例如焦慮、憂鬱、緊張、憤怒、壓力、或自責)。
(2)自傷前有一段時刻,思緒會被一種無法控制或抗拒想自傷的意念盤據。
(3)即使沒有進行自傷動作時,也經常出現自傷的意念。
4. 自傷動作並非是社會所認可的,也不含摳傷疤或咬指甲的動作。
5. 自傷行為或其引發的結果足以導致個案在人際、學業、或其他身心社會功能上有重大的壓力與障礙。
6. 診斷時其自傷動作無法以其他精神疾病或內科疾患來解釋,且須排除只在精神病發作、瞻妄、物質中毒、物質戒斷等狀態下發生的自傷行為。也需排除神經發展遲緩個案的反覆性固著自傷動作。
由DSM-5的定義中所呈現NSSI存有多樣的心理社會意涵,簡述如下:
(1) 用來調節或處理強烈的負面情感。
(2) 當情緒處於麻木或解離狀態時,NSSI可被用來引發感覺。
(3) 藉以產生興奮或痛快感。
(4) 作為自我控制。
(5) 自我懲罰的意義。
(6) 轉移注意力。
(7) 人際溝通或吸引關注。
(8) 得到他人的認同。
非自殺性自傷 (Non-suicidal self-injury, 簡稱 NSSI) 定義為非因自殺意圖,刻意對自己身體造成的傷害,且該行為是不被社會所認可的。
核心治療元素:建立治療動機、心理衛教、辨識引發 NSSI 的因子、提供 NSSI 的替代行為技巧、衝突解決策略等。
青少 年 辯 證 行 為 治 療 (Dialectical Behavioral Therapy for Adolescents; DBT-A)、 認 知行為治療 (CBT),青少年心智化為本治 療 (Mentalization-Based Therapy for Adolescence; MBT-A) 都顯示有好的治療效果。
霸凌、 負面社會互動及兒童期的情感虐待是 NSSI 的危險因子,而兒童期的身體和性虐待則顯示較低的證據力。
http://www.tscap.org.tw/tw/ImgTscapOrg/20200102152312.pdf
個體在從事非危及性命的自傷方式,並且具出血、瘀傷等,稱為非自殺性自傷。通常個體自傷的目的經常是為了追求人際問題的解決、釋放負面情緒及帶來正向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