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以下 5 項敘述都有錯誤,請指出錯誤之處,並以正確法規內容更正。
(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某機關人事室新來的承辦人員將升任簡任第 11 職等的某甲,備文呈請上級主管機 關任命。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1.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下稱本法)第25條規定,各機關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人員、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
2.准此,本案甲係升任簡任11職等,屬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人員,應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