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戊未得己、庚同意,主張系爭借款已屆清償期,借款人甲及連帶保證
人乙迄未清償等情,依消費借貸、連帶保證及繼承之法律關係,起訴
請求被告甲、乙連帶給付戊 600 萬元,其原告適格有無欠缺?倘戊起
訴時業聲請訴訟救助獲准,嗣己、庚追加為原告,法院發現己、庚名
下均有相當之所得、財產,非無資力,其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