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請根據我國有關劃設警勤區的法令規定,分別說明:

(二)績優警勤區評選方式與程序。(10 分)

詳解 (共 3 筆)

Pipi Rao
Pipi Rao
詳解 #5612862
2022/09/15
有關績優警勤區之評選方式與程序,依照相關...
(共 2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Hung
Hung
詳解 #4373932
2020/11/13

依警政署87年7月13日發文台內警字第1020111152號之「警察機關評選績優警察勤務區實施要點」第二點規定:

績優警勤區評選方式、程序如下:

(一)績優警勤區評選,每年辦理一次;評選項目包括建立基本資料、確實家戶訪查、落實治安人口管理、主動為民服務及工作執行績效。

(二)警察分局,除連江縣由警察局依第三款規定辦理評選外,由分局長召集戶口、督察、人事、刑事、保安、公關等單位,組成評選小組初評後,報由警察局審核。

(三)警察局由副局長召集戶口、保安、督察、人事、刑事、公關等單位審核,於次年三月前報本署核定。

阿叔
阿叔
詳解 #5611082
2022/09/13
一、警察勤務區工作三大項目為:犯罪預防、...
(共 1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